莱州市中医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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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素珍烟台市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经费使用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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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为了促进名医工作室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,合法、合理、有效地使用经费,保障工作室建设项目顺利进行,根据国家各级相关部门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      一、经费来源及用途:
      工作室经费由烟台市统一拔教及医院自筹。按照《烟台市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项目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开展工作室的建设工作。
      二、经费的并支范国
      1.基础条件建设:工作室设有诊室、观摩室、阅览室。设备费:包括配备笔记本电脑、移动硬盘、打印机、文件柜、资料柜、诊来、椅子、办公亲等办公用品。
      2.项目业务费:包括会议费、相关书籍购买费、论文版而费、专著出版费等。
      3.项目差旅费:包括外出学习食宿招特费、往返交通费等。
      三、经费管理
      1.由财务处统筹管理,实行经费专款专用、单独建帐。具体内容参照医院财务处经费管理制度。
      2.工作室专家、医院主管领导、名中医传承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工作室的经费使用情况。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截留、挪用和挤占。
      3.凡使用经费者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刻,做好年度预算工作,需提前报名中医传承管理办公室申请。注明款项及预算费用。不得虚报冒领;由院领导签字后方可按程序报销。